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17年8月起,被告人肖某某租用“腾讯云”架设服务器,制作手机软件并接入淫秽网站,同时在自己创建的多个QQ群内推广该软件,他人在支付相关费用后即可通过该软件下载观看淫秽视频。至2017年12月,肖某某通过QQ群招揽的群成员人数达1400余人,非法获利人民币8万余元。
普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肖某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因其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