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日益严重,黑客攻击事件也愈发频繁。黑客惯用的方法是远程控制网络服务器,对重要信息进行窃取、篡改等非法操作。在这种情况下,怎样才能有效地罚责黑客,还网络以一个安全的环境呢?下面将介绍如何利用网络安全信息罪揪出黑客。
一、网络安全信息罪的法律界定
网络安全信息罪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多种情况。其中,“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是指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的行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这些行为都涉及侵犯他人的信息安全,构成了网络安全信息罪。
二、网络安全信息罪的定罪标准
网络安全信息罪的定罪标准是以“情节严重”为基本判断标准的。所谓“情节严重”,指的是非法侵入、非法获取和非法控制的行为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在具体情况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评估:
1、危害程度:这包括被侵犯方的经济损失、技术信息泄露等影响。
2、影响范围:这包括侵害的对象数量、被侵害者的社会影响力,以及该行为的影响范围等。
3、恶意程度:这包括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等相关情况。
通过以上评估,可以判断出网络安全信息罪是否成立以及具体的定罪标准。
三、揪出黑客的关键
1、提升自身防御能力
面对黑客攻击,最重要的就是提升自身的防御能力。这包括安装加密软件、完善系统防护等。
2、及时报案
当企业或个人遭受黑客攻击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会启动网络安全信息罪案件的调查程序,根据规定开展取证、分析痕迹等工作。
3、收集证据
在具体的调查中,公安机关需要充分收集证据,包括取证、网络取证、现场勘查、调查讯问等。只有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才可以精准定罪。
4、追踪攻击来源
要揪出黑客,需要跨网络追踪黑客的攻击来源。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国内外网络安全组织的协助,对相关黑客或病毒进行追踪。
四、对于打击黑客的启示
1、网络安全知识普及
网络安全应成为全民素质的一部分,应采取措施提高人们对网络安全的意识。尤其是在学校教育中植入网络安全的教育。
2、提高网络警察专业技能
针对黑客攻击事件,需要相关技能的人才。因此,在培养网络安全人才的同时,还应加强网络警察的专业技能训练,提高打击黑客的能力。
3、加强跨机构协作
由于黑客攻击往往跨越多个机构和国家,因此打击黑客需要协调各部分的力量,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
如何利用网络安全信息罪揪出黑客,需要全社会、多部门、多层面的紧密配合和统筹规划。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安全问题将更加复杂和严重,保护好自身的信息安全将是每个人的责任。
相关问题拓展阅读:
- 网络信息安全罪立案标准
- 网络信息犯罪是什么罪
网络信息安全罪立案标准
我国法律网络安全犯罪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23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孝返第七次会议通过修正。 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如下:
1、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埋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如下:
1、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之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如下: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为了兴利除弊,促进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特作如下决定:
一、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二、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
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二)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第十八条规定用户应当服从接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户守则;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篡改他人信息;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不得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它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二十条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应巧液饥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国际 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发现有害信息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使其扩散。
第二十三条 规定违反《暂行规定》及本办法,同时触犯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规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澳门地区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联网,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规定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安部第33号令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 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三) 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正橘丛造成危害的。
故举樱意制作、传播
计算机病毒
等破坏性程序,攻击
计算机系统
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2.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
3.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后果严重的、增加的操作、传输的数据和
应用程序
进行删除。
4.用户应当服从接入单位的管理、国防建设,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并处伍握罚金。
5.篡改,处五日以下拘留、泄露
国家秘密
等违法犯罪活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同时触犯其他有关法律,侵犯他人隐私。
网络信息犯罪是什么罪
网络信息犯罪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等。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雀大、领土完整与安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保护法益使国家安全,即国家政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唤键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网络犯罪一共以下几种:
1、散播某些内容,严重违反社会秩序;
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3、传播淫秽物品罪;
4、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5、金融诈骗罪;
6、侮辱、诽谤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顷链竖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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