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卡收账号啦~
出租银行卡、手机卡
出售支付宝及相关个人信息
躺在家里就能“收钱”
……
还在做梦呢?!
近日,淄博警方
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
连续抓获多名
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
01
案例警示
今年7月初
家住淄川区的张女士报警称
在网上以刷单的名义被诈骗30万元
接警后
民警立即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仔细分析梳理被骗资金流向
综合研判后锁定了
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
朱某的身份信息并将其抓获
经审查,朱某如实供述了其在明知为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卖给他人使用,涉案资金总流水达138万元。
02
案例示警
近日,淄博淄川警方工作发现
辖区居民王某
涉嫌利用自己的银行卡为诈骗分子洗钱
办案民警通过
对其行踪及银行卡情况进行分析研判
锁定其犯罪事实
并将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竟称自己是“一时犯了糊涂”。原来,王某的前夫刘某曾要过王某的个人银行卡,而且刘某明确告知王某是要把银行卡“卖了赚钱花”。王某也知道这个行为是不对的,但还是为了牟利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了前夫刘某使用。
03
案例示警
近日,淄川警方工作发现
李某名下银行卡流水异常
经民警缜密梳理
李某的银行账户
存在短时间内
交易量大、收款对方分布广
等洗钱特征
在固定其“跑分”犯罪证据后
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称从网上看到了“跑分”可获得好处费的广告,便联系了对方并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对方“跑分”使用。自己也知道这是违法犯罪行为,但2%的好处费实在是“诱人”。李某如实供述了其在明知为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卖给他人使用的行为,涉案资金总流水达339万元。
04
案例示警
近日,淄川警方在工作中发现
辖区王某的银行卡在短期内
经过仔细梳理,拓展研判
在固定相关证据后
警方将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称自己通过某网络聊天软件认识了一名网友,对方称将银行卡卖给他可以轻松赚钱,出租一张银行卡一天就是3000元。王某明知对方会将银行卡用于诈骗犯罪,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涉案资金总流水达103万元。
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均
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均在进一步办理中
“跑分”的本质就是
通过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账号
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
经过分流洗白后
非法资金流向境外
增加公安机关追查资金流向的难度
普法小课堂
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提供帮助的犯罪。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刑法第287条之二,其中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以还是那句话
莫为蝇头小利
沦为违法犯罪的“工具人”
广大网民朋友
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
不要随意出租出借出售
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电话卡
以及微信、支付宝等账号
素材来源:淄川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