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主机托管和服务提供

公司代码:603881 公司简称:数据港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4,947,99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096,879.88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34%,剩余592,855,113.73元滚存下一年度未分配利润;并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IDC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服务,根据客户规模和要求不同区分为批发型和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并形成以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为主,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为辅的经营模式。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还提供了少量的数据中心增值服务,主要包括规划咨询、设计咨询、运营管理外包、验收验证等服务。

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系面向大型互联网公司或电信运营商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器托管服务,通常不提供网络带宽服务。具体而言,电信运营商或大型互联网公司对公司提出具体的数据中心规划设计和运营服务等级要求,公司按照要求投资建设数据中心,最终用户将其服务器及相关设备置于数据中心内,并由公司按照与用户协商达成的运营服务等级对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进行365×24小时不间断的技术运行和运维管理,确保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处于有效安全的工作状态,保障用户服务器及相关设备安全稳定持续运行,并按照服务器所使用机柜上电数量收取服务器托管服务费。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系面向中小型互联网公司、一般企业等客户(均为最终用户)提供相对标准化的服务器托管服务及网络带宽服务。

2、IDC解决方案业务

基于公司长期服务互联网头部企业,积累了丰富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主营业务进行延伸,针对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有较强的建设交付能力及运维托管能力,充分发挥公司技术、运营及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优势,从而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并将公司在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建设运维和提供增值服务等专业的核心技术能力进行模块化,以此根据不同客户需求提供不同产品组合业务,如设计规划咨询、数据中心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数据中心改造业务、第三方托管服务等;从而扩展客户群体,拓宽公司业务范围;综上所述,解决方案业务暨“端到端”地负责把业务需求转化为规划、设计,直至交付并为客户长期运营服务。

3、云服务销售业务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5G应用的普及,下游客户对于IDC服务商的专业能力、服务范围、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产业链上下游,为进一步提高自身服务业务范围,公司搭建了云业务销售团队,并深入了解各云服务及产品的特性和适用性,最终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进行云服务的销售,并获取相应的销售收入。

(二)行业情况

1、政策环境:政府对“新基建”政策支持力度加大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在2020年3月4日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新型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三方面的内容。其中,数据中心作为算力基础设施,与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一起,被明确纳入为“新基建”的信息基础设施范畴。

数据中心是新型技术的基础设施,也是国家发展制造强国、科技强国、数字中国等战略的必要基础设施。2020年以来,国家对“新基建”给予高度关注,中国和地方各级政府对新基建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全国各地的新基建规划与政策正相继出台,成为推动“新基建”发展的主要动力,对数据中心行业而言是巨大的发展机遇。作为大数据产业的基础设施,数据中心的市场需求和未来发展得到政策支持与保障。

2、行业规模:中国IDC市场规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近年来,随着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中国IDC业务市场规模仍保持稳定增长。IDC圈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IDC业务市场规模达到1,562.5亿元,同比增长27.2%,市场规模绝对值相比2018年增长超过300亿元。从业务构成来看,2019年,托管业务仍是中国IDC业务市场业务结构最大组成部分,占比达到40%;云计算业务比例仅次于托管业务,达到27.5%。从行业构成来看,以网络视频、电子商务、网络游戏为代表的互联网行业仍占据中国IDC业务市场主要市场份额,而随着信息化转型加快,以金融、制造等为代表的传统行业的市场份额将逐年扩大。

3、形态两极:超大型与边缘型数据中心共生发展

随着5G、AI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革新,催生出了新的数据中心形态,未来市场将呈现出超大型与边缘型数据中心协同发展的模式。一方面,边缘数据中心已进入项目落地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作为对超大型数据中心的补充,为园区网络、蜂窝网络、数据中心网络或云服务的分散式扩展发挥重要的作用。数据显示,目前全球仅有10%的企业采用边缘模式来创建和处理数据,2022年这一比例将达到50%。

另一方面,由于移动互联网业务需求快速增长以及未来由云计算、5G、产业互联网等发展带动的数据量爆炸式增长,超大型数据中心集约化优势凸显,数据中心将呈现“量减体增”的走向。据Gartner,2017年底全球数据中心共计44.4万个,随着数据中心向大型化、集约化发展,2020年将降至42.2万个。尽管数量减少,但数据中心体量在增大,单机架功率快速提升,机架数量预计从17年493万架上升至20年的499万架。截至19年底,中国正在建设中的大中型数据中心数量有274座,并且单体规模在不断增大。

4、竞争格局:第三方IDC服务商竞争发展的三个阶段

我国数据中心市场建设主体主要是基础电信运营商、第三方IDC服务商、企业自建三种类型。以数据港为代表的第三方IDC服务商,为客户提供机房设计、建设、主机托管、服务器租赁和机房运维等数据中心全套服务,适应企业个性化需求,同时保持网络中立,且在建设速度、定制设计、成本节约、运维管理方面更具优势,市场规模快速提升。第三方IDC服务商竞争与发展的路径将主要经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4年之后,龙头第三方IDC服务商收并购节奏加快,项目体量不断上升,同时其头部客户贡献收入比也逐年递增。第三方IDC服务商逐步进入自建、并购双轮驱动的扩张期,依靠资源及先发优势,进行全面而深厚的资源整合,获取市场的核心地位。

第二阶段:考虑到IDC资产本身的高能耗特征,一线城市先后设立了数据中心严格准入制度,使得一线城市IDC资源稀缺性不断凸显。政策继续引导IDC产业环境向绿色集约、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高速互联的方向发展。行业门槛的提高,倒逼第三方IDC服务商全方位提高自身设计、研发、建设、运维、管理等精细化运营的综合能力。

第三阶段:在未来,第三方IDC服务商不仅要基于一定的资产规模进行全面而深厚的资源整合;还要具备设计、研发、建设、运维、管理等精细化管理的综合能力,创造低成本高增长的规模效应;并且,随着客户需求多样化,第三方IDC服务商需要不断提升灵活深入且具备前瞻性的客户服务能力,符合政策导向的技术能力,以创造可持续的良性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受益于国内“新基建”的推动,以及5G、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行业整体需求体量快速提升;截至2020年年末,公司累计已建成及已运营数据中心25个,IT负载合计约250.3兆瓦(MW),折算成5千瓦(kW)标准机柜约50,060个,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为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0,973.59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5.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35.85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3.58%;实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为54,093.95万元,同比上年增长53.8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67,342.23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05.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9,163.03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63.28%。

报告期内,由于已交付数据中心的终端客户,业务需求快速提升,使得数据中心机柜上电进程明显加快,促使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快速增长。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436万股,共募集资金总额近17亿元,由此导致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增长较快。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本期未发生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情况。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董事长:罗岚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1-011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ir@athub.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已于2021年3月2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公司决定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2020年度网络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疑问,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业绩及现金分红情况。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2、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1、副董事长、总裁曾犁先生;

2、董事、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林丽霞女士;

3、副总裁、财务总监宋孜谦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3月31日下午15:30-16:3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ir@athub.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林丽霞 张晔侃

联系电话:021-31762186

联系传真:021-66316293

联系邮箱:ir@athub.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附件:投资者关于2020年度网络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问题征询表

附件:

投资者关于2020年度网络业绩说明会的问题征询表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1-005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就目前存在的,与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及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数据港《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作为关联方董事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已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审议了该议案,3名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并将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市北集团及其他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日常经营形成的关联交易公司是必需的,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并发表专项意见: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预计的合理范围之内,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5、监事会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

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数据港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代收代付电费、支付电力设备租金、房租及IDC服务等行为。2020年度,数据港与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733.49万元,占数据港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91%,相比去年减少0.56个百分点。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2,6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北集团持有数据港77,476,950股,占数据港总股本的32.98%,是数据港的第一大股东,因此市北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数据港构成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16楼

法定代表人:罗岚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市政工程,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在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

2、公司名称: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场三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罗岚

注册资本:23,494.7998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计算机数据业务管理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在信息技术、通讯设备、通信工程、家算计软硬件系统及应用管理技术专业、新能源应用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信工程,物业管理;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气设备、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机电设备安装、维护(除特种设备),网络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人才中介(人才培训),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3、其他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房产设备租赁、电费结算、IDC服务等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1-007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9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61,49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4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公司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已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人民币23,690,087.34元)。并于2020年9月14日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310066580013001747883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财务顾问费、承销费、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5,445,740.25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1,416,379.41元,不含税发行费用为24,029,360.84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703,355.15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555号《验资报告》。

公司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实际支付了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772,615.64元,与《验资报告》披露的中介费及信息披露费1,755,652.91元的差异,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983,037.2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7,686,392.42元。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本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本年度使用48,001,757.19元用于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使用132,543,323.74元用于ZH13-A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使用79,423,727.20元用于云创互通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使用519,947,611.89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合计使用779,916,420.02元。

2、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88,695,931.7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南通数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杭州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0年9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北京云创互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于2020年9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9,916,420.0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662.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677号《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9月23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数据港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数据港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数据港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数据港董事会编制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0年度)。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881 证券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请见2021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全体股东应于2021年4月9日下午13:30-14:00,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号;受他人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的,应携带委托人股东账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前往会议地点办理参会登记签到手续。为保证会议正常进行,14:00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江场三路166号 邮编:200436

联系电话:021-31762186 传真:021-66316293

联系人:张晔侃

(二)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根据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下发的沪重组办?2002?001号文《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精神,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1-008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34%,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数据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及业务拓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6,951,993.61元,资本公积为2,010,098,859.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4,947,99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096,879.88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34%,剩余592,855,113.73元滚存下一年度未分配利润;并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6,358,483.8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6,951,993.61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4,096,879.8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随着国内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的持续发展,互联网行业对于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的需求快速增长;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服务,根据客户规模和要求不同区分为批发型和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并形成以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为主,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为辅的经营模式。近年来,公司投资了多个数据中心项目,目前大部分项目尚处于建设期,自有资金投入需求较大。同时,随着互联网、云计算行业发展进入快速通道,未来对数据中心需求也将随之继续增长,为把握未来市场机遇,公司主业拓展仍需大量的资金支持。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1、为顺利推进公司数据中心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后续持续需要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具体项目投资情况及预计收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投资JN13等数据中心项目的公告》(编号:2020-011号)、《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030号)、《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投资中国联通(怀来)大数据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的公告》(编号:2020-042号)、《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投资@HUB 2020-7数据中心项目的公告》(编号:2020-050号)。

2、公司所属互联网、云计算行业未来发展迅速,对专业化、规模化的数据中心需求也随之增加,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公司仍需持续加强数据中心资源储备。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在制订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作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赞(0)
【声明】:本博客不参与任何交易,也非中介,仅记录个人感兴趣的主机测评结果和优惠活动,内容均不作直接、间接、法定、约定的保证。访问本博客请务必遵守有关互联网的相关法律、规定与规则。一旦您访问本博客,即表示您已经知晓并接受了此声明通告。